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合同约定了租房期间房东不可以卖房,或者房东卖房前没有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 支付违约金 或者赔偿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约定且房东已经通知承租人,则房东不需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 优先购买权 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 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 合同的效力 不受影响。第五百八十四条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 损失赔偿额 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