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在北京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
释义 | 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符合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可以进行办理的,如果异地公积金的贷款用于买房的话只要公积金帐户是北京的就可以,也就是在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但必需在北京市购房,回原籍购房是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只能是支取.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必需是缴纳满一年以上,且申请时为正常缴纳状态的.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申请的贷款额与你的月缴纳额及帐户余额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这个只能是你提交申请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才能核算出你的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咨询: 网友:那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条件是怎样的呢? 律师: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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