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一、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会怎么判决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 (一)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二)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针对第一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 法院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之规定,只对送达方式作明确的规定,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即视为传票送达。针对第二类型: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其处理方法因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处理感到困惑。不管是哪种情形,被告不出庭的,法院都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宣判,这种情形下,判决结果多会对原告有利。 二、人民法院缺席判决的规定 对被告缺席判决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 2、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 3、被告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没有正当理由。 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的证据有四种: 1、法官将传票直接交给被告,被告收到传票后在送达回证上的签字; 2、法院以挂号信方式将传票邮寄给被告,被告在挂号信回执上签字; 3、被告拒收传票的,请居委会和邻居到场,法官当众将传票放在被告人住处,由证人签字证明被告拒绝签收。 4、被告下落不明,用以上方法无法送达的,由法院委托报纸刊登送达公告。公告登出60日后,不管被告是否看到报纸,视为送达。以刊登该公告的报纸附卷作为送达凭证。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被告到庭,但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强制其到庭。这样的被告主要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以及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向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派出司法警察强制拘传其到庭。 三、法律关于对于离婚起诉不出庭的民事诉讼法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二、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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