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三薪工资计算方式: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每月计薪天数×15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每月计薪天数×200%;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每月计薪天数×300%。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其他时间补休仍然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的加班工资,在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依法计算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