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名字有什么规定 |
| 释义 | 注册公司名字的规定如下: 1、去当地的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核名的公司名称和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2、带上身份证件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到当地工商局提交材料; 3、如果核名通过的会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核名成功后公司要在有效期内正式办理注册。 公司备案的方法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承诺时限届满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领取准予备案通知书。 综上所述,公司申请核名的需要向当地的工商局提交相应的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注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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