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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11年前单位未缴的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吗
释义
    律师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对于个人来说,如果发现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然而,对于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补缴,也存在一定的时效性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91条的规定,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时间不得超过5年。也就是说,如果时间超过了5年,就无法再要求单位进行补缴了。此外,如果单位拒绝或者推迟支付社会保险费用而导致个人权益受到损害,个人还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一条 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和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导致参保人员权益受到损害的,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单位补缴,要求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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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