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权的价值具体如下: 1、确认和保护多种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公有制的优越性; 2、一体确认国家、集体以及个人所有权,对各类财产权实行平等保护 3、通过对物权的确认和保护,鼓励、刺激人们努力创造财富,从而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支持、保障与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物权和所有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1、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取得合法利益的权利。商标所有权,又称商标占有权、商标专用权,是工业产权中的一种类型,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2、任何新注册的商标的使用权都是有价值的。因为,要在一种产品或服务上独占性地使用一种商标,必须经过注册的过程,这一过程是要支付资金的。也就是必须首先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能得到这样一种权利,这一代价就反映了这一权利的价值。这一价值就称之为商标使用权的一般价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