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药政策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中国中药饮片行业尊享政策红利。近10年来,我国多次出台政策支持与引导我国传统中医药行业的发展。中药饮片作为我国中医药行业的三大支柱之一,长期以来除了拥有“禁止外商投资传统中药饮片炮制”的政策护身符外,近年来更是得到了国家的独宠,如中药饮片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不在药品降价范围内,允许医院保留中药饮片15%零售价格加成等。2、标准化、规范化政策陆续出台。也正因如此,我国中药饮片加工行业成为了近十年来中医药行业中增长最快的子行业。但同时,这也引来了一些唯利是图的商家,他们生产、制造不符合规范的中药饮片;以高回扣、虚开药品采购清单等手段参与采购竞标,行业也因此暴露出了产品质量不达标、故意哄抬价格等问题。因此,我国针对这些问题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推进行业往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如出台《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方案》,不断完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每五年更新《中国药典》,逐渐增加对中药饮片标准的收载数量,并提高对中药饮片炮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全国各省市也根据地方实地情况对《中国药典》中未收录或不明确的中药饮片炮制出台地方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五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 第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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