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维修店更换电池,但是把我屏幕损坏了。我要求赔偿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
释义 | 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4、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申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电脑屏幕被快递公司损坏,没有保价,赔偿金额不足以维修屏幕,如何处理让维修费全额赔偿 电脑屏幕破碎快递需要赔偿,具体情况如下:1、完全损毁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2、部分损毁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据快件损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保修期内电视屏幕人为损坏,想要维修,但维修费用太贵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要求的保修期内维修不要钱,经营者在保修期内有义务履行免费修理义务;非经营者原因导致商品维修的,经营者可以收取必要的修理费用。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你好,我的手机被偷了。找回后,我可以向小偷要求赔偿 一、手机被偷小偷抓住了怎样赔偿1、手机被偷小偷被抓住了的,追回的赃物应当返还给受害人。如果原物不存在或受到损毁的,被害人可以要求小偷赔偿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至于小偷的盗窃行为,属于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手机被偷怎么办手机被偷后解决方法如下:1、报110后,110通知当地派出所,再由派出所人员向你询问事情经过;2、派出所可以根据手机价值情况。根据盗窃手机情节来判断案情,再由案情判断责任人的责任,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再根据责任情况决定是否立盗窃,如果立案,还要根据案情决定立的是行政案还是刑事案,如果是行政案,可能需要单位协助解决,如果是刑事案,派出所安全解决;3、如立行政案后初查。明确行为人后,调查取证,证据确凿的,追究行为人责任,由派出所对行为人进行处罚;4、如立刑事案后初查。明确嫌疑人后,调查取证,证据确凿的,移交检察院追究嫌疑人责任,后由法院判刑。 请问别人恶意损坏我的手机,赔偿不到位怎么办? 法律分析:损坏他人财物,一可以报警,二 起诉要求赔偿。如果对方拒不进行赔偿,其实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尝试进行民事诉讼的方式索取应得的赔偿。如果对方是恶意损坏手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8月6日我在XX授权服务中心更换手机外屏,因维修原因造成手机内屏漏液请问我可以要求服务中心赔偿吗? 在消费过程中受损害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提供服务、货品的商家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4、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申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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