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防疫最新政策 |
释义 | 苏州防疫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1、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 2、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 3、对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4、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5、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6、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离开低风险区4-7天的,3天3检;离开低风险区不满3天的,自离开当日起第1、2、3、5、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