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做厨房的,昨天被老板开除了,我做了三个月,因为他的生意不好所以要开掉一部分人如果去劳动局告他? |
释义 | 法律分析:老板随意开除员工的,有以下应付措施:1、要求公司出具相应的证明资料,以及支付全部的工资和赔偿金;2、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3、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4、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仲裁;5、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现在离职了问他多久发工资,他不回我,这种情况可以去劳动局告他,让劳动局的人来处理吗?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老板协商;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找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员工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找法院提起诉讼。发现经过以上方法都无法拿回工资的,那么员工最后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但是我工作了三个月,之后今天上班无缘无故突然通知我我被开除了,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其申请仲裁的事项必须属于下列事项: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或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我在??里上班,是有事回家,厂里发工资了,给劳务老板了,劳务老板不给我发工资,我现在怎么办? 法律分析: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先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并发还工资及赔偿金,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大概多少钱,我这边是被无故辞退,闹的不愉快,克扣工资,入职三个月零几天? 劳动仲裁辞退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在个体工商户上班,现在我老板要辞退我,我在他那上班6年了,没买社保,可以向他索赔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司没有买社保的赔偿问题,劳动者是可以以此辞职要求赔偿的,其具体赔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具体赔偿金额请以实际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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