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通市基本工资标准 |
释义 | 南通市区、下属启东市、海门市,执行江苏省第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南通下属海安市、如东县、如皋市执行江苏省第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5元。 一、苏州吴江最低工资标准 1、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月。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3、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三、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上述不包括的各项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宝鸡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8号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2、其中宝鸡市渭滨区为第二类标准,宝鸡市扶风县为第三类标准。 三、昆山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月。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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