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是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 |
释义 | 不是,几种分配方式是平行的,都是初次分配。按劳分配是按劳动付出获得报酬。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按提供的生产要素得到报酬。这些都是初次分配。再次分配是指除了上述的其他类型,比如财产税,个人收入所得税。这些才叫二次分配。 一、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货币,这种货币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 二、初次分配,即初次收入分配。在社会分配中,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按贡献分配。该贡献包括对创造利润有益的各种因素,如资金、技术、管理、生产资料、劳动力、信息、市场、营销等。谁能利用这些要素作出贡献,就能分到一杯羹。这样群策群力,效率便得以提高。 三、初次分配是更为基础性的分配关系,它要解决的,主要是货币资本的所有者与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利益分配问题,不仅数额大,而且涉及面广,如果在初次分配中出现重大的社会不公正,在政府再分配中就很难加以扭转。初次分配市场中调节机制的缺失,会导致分配秩序混乱,从而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现实情况也正是如此。 四、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各企业中分别进行的。 五、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对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深化,科学地界定了按效率分配与按公平分配的不同领域,避免了适用范围的混淆,同时也合理地界定了企业与政府在分配工作中不同职责。 六、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必将促进经济迅速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有利于实现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鼓励更多的人通过市场竞争走上富裕之路,激发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追求高效率的投资热情,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改革实践证明,如果没有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不可能有我国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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