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金借款需要什么证据 |
释义 | 大额现金借款需要的证据一般包括: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一、借钱不打欠条了怎么办? 借钱没打欠条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 协商不成债务人不出具欠条或不承认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及时取证,做好起诉准备。 (1)搜集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2)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二、借款给别人要保留什么证据 向他人借款时应当保存的证据包括:借款证据,即当时借钱给对方的证据,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以现金支付的,应提供从银行提取现金的凭证或现场证人等。主张债权的证据,如录音或录像,证明曾多次要求对方还钱,但是对方明显有能力还清债务,但是却不还钱。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方借钱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条或借条只是作为证据存在,并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没有欠条并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只要当事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即使没有欠条也是能够起诉的。但当事人可以使用其他关联证据或者间接证据,如与债务人的通话录音、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及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全部证据,以此明确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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