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作为雇主,应当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如果公司不提供必要药品,可能会对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行动: 1. 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提供必要药品。 2. 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提供必要药品,员工可以自行购买并保存好相应的发票,然后向公司索要费用报销。 3. 如果公司仍然不提供必要药品,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进行投诉和维权。 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2.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在劳动条件恶劣、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有特殊危害的作业场所,应当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设备。”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选择当事人双方都同意并认可、能够公正、独立、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综上所述,员工在公司不提供必要药品的情况下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