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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增值税的收取对象扩大,进口货物也实行增值税吗?
释义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纳税人需向海关缴纳。纳税人可以使用海关完税凭证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如果纳税人的应税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将核定其销售额。
    法律分析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应当由我国海关进行征收,增值税应当由纳税人向海关缴纳,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拓展延伸
    增值税的收取对象扩大,进口货物是否适用增值税?
    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增值税的收取对象已经扩大,包括了进口货物。进口货物在进入国内市场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或服务的增值额来计算和征收的税费,用于调节国内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通过对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可以保护国内产业的竞争力,促进国内市场的发展。因此,无论是国内生产的货物还是进口的货物,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强税收管理,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并为国家财政收入提供重要支持。
    结语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我国海关征收,纳税人应向海关缴纳,并可凭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如发现纳税人应税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将核定其销售额。最新法律规定扩大了增值税收取对象,包括进口货物。增值税作为一项调节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税费,通过对进口货物征收,保护国内产业竞争力,促进市场发展。这一政策将加强税收管理,推动经济稳定增长,为国家财政收入提供重要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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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6:4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