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检察院侦查期间多少天?
释义
    法律分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审查逮捕期限
    1、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审查逮捕期限在7日以内;
    2、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审查逮捕期限在15日以内;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20日。
    (四)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二十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4: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