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是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提交原商贷银行: 二.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三.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四.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五.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六.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七.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八.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2021-11-03胖墩e猫)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借款人页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1个月)。 4、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含备案合同1份)。 6、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7、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2份。 8、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原件1份及预告登记表原件1份。 9、首付款收据及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维修基金、契税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仅为中心、担保所需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