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异地不可以领结婚证,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领取。 1、申请。男女双方带上必要的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2、审查。男女双方提出结婚申请之后,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双方都符合结婚条件的,最后准予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