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店是需要交税的。 开店属于商业经营活动,按法律规定,凡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必须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按每个月的营业额的4%到6%缴纳营业税的,开业以后按月到当地税务局保税大厅办理税务申报,如果月营业额没有达到5000,可以申报零纳税的,当月没有营业额可以不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不到三万,或季度不超过9万。可以免增值税,但如果超过三万,那就要交税了,也就是说三万以下是免税的,还可以开具发票,也是免费使用。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纳税资料,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查核实。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没有按每一个人逐栏逐项填写的,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扣缴义务人重新填报。已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可以将《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写实际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情况;《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填写支付了应税收入,但未达到纳税标准的纳税人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