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左转闯红灯几乎不拍 |
释义 | 左转闯红灯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但为什么它几乎不被拍到呢?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摄像头的设置问题。很多交通监控摄像头都是设置在路口的正前方,而左转车辆往往在路口的左侧,这就导致了监控摄像头无法拍到左转车辆的违法行为。 2. 左转车辆数量相对较少。相比直行和右转车辆,左转车辆数量相对较少,因此左转闯红灯的违法行为相对较少,也就减少了被拍到的可能性。 3. 左转车辆速度较慢。由于左转车辆需要减速转弯,因此其速度相对较慢,这也就给摄像头留下了更少的时间来拍摄违法行为。 4. 左转车辆违法行为难以判断。左转车辆在转弯时需要观察交通情况,如果没有车辆通过,很多人会选择直接左转,但这种情况下,很难判断该车辆是否已经闯红灯,因此也就难以被拍摄到。 综上所述,左转闯红灯几乎不被拍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违法行为就可以被容忍。我们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安全,也是为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如果发现有左转车辆闯红灯的行为,应该及时报警或向交警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_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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