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对新购置的车辆,可以网上提交有关证明凭证影像资料,直接申领临时号牌。 2、对新购置车辆原临时号牌超过有效期的,可以在网上再次申领临时号牌,无需再次提交相关证明。 3、对车辆转出后未办理转入、原临时号牌超过有效期的,可以在网上再次申领临。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