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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杭州保姆纵火案供词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2017年6月21日晚,从事保姆工作的莫焕晶为继续筹集赌资,决意采取在雇主朱小贞家中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小贞借钱。6月22日4时55分许,莫焕晶在朱小贞家客厅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屋内的朱小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共四人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该室室内精装修及家具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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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