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县管校聘谁提出来的
释义
    法律分析: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第一次提出“县管校聘”这个名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3: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