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省死亡赔偿标准 |
释义 |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一、死亡补偿费包括哪些? 死亡补偿费又称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的。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有哪些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 1、被害人家属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赔偿金递减一年; 3、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进行的物质补偿,只有与死者有权利义务和经济依存关系的近亲属才能成为权利人,死亡赔偿金的分割要充分考虑被赔偿人与死者的关系、共同生活的密切程度、 经济依存度等因素,但继承分配原则不能被所有赔偿权利人共享。 死亡赔偿金特点: 1、死亡赔偿不是死者的遗产,继承所代表的财产权在死者生前合法拥有,死后赔偿的形成和实际取得发生在死者死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以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结束,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不是对死者本人的赔偿,而是对因被害人近亲属死亡而造成的生活资源减少和损失的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等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 60到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等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减去实际年龄减60的差 。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等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5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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