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购买时,如何避免因保险公司的拒赔而损失?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作为一种保险产品,是为了保障投保人在罹患重大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支持。然而,一旦出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投保人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此,投保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尽量避免被保险公司拒赔: 1.购买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 2.在填写投保表时,如实告知个人身体状况和疾病史,避免虚报、隐瞒; 3.投保时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保险公司,避免选择小规模、无实力的保险公司; 4.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并治疗疾病,避免被保险公司认定为“事先知道”的风险; 5.在理赔时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拒绝保险金给付的,应当向被保险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履行义务。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无正当理由拖延支付保险金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 (三)以欺诈手段使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订立保险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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