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面对工商部门检查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执法活动。工商部门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六条 工商所的职责包括: (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