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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有什么区别
释义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
    1、立案的方式、手续不同。普通程序的立案方式是群众举报一一部门移送一执法检查一一上级交办简易程序立案是在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违法事实,予以处罚。
    2、调查的内容、形式不同。普通程序调查取证比较复杂。简易程序调查取证比较简单,只要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依据,就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3、处罚的幅度不同。普通程序适应的处罚幅度更高。
    4、结案的时间不同。普通程序结案时间少则半年,多则几年易程序最长时效不超过三个月。
    一、交了诉讼费多长时间开庭
    交了诉讼费在一个月左右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交付给当事人的传票,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审结。法院不违反法律程序。对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审判时间不同:
    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在受理案件后两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需要在公开期届满后开庭审理。
    二、起诉书下来两个月怎么还不开庭
    法院是不违规的。对于民事案件,法院的审理程序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程序,法院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二个月左右开庭。另一种是简易程序,法院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左右开庭。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在任何时间开庭都是允许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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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