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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生在校受伤学校承担多少责任
释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需要存在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学校没有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责任。学校对学生有看护的义务,如未尽到看护义务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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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7: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