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麻痹性瘫痪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投保人提供保障,当被保险人因发生麻痹性瘫痪等重大疾病时,由保险公司给付相应的保险金。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存在既往病史,是否会影响理赔? 实际上,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如在购买保险时需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和病史情况。如果被保险人隐瞒或者谎报既往病史,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甚至可能视为保险欺诈行为。 但是,在被保险人已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情况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按照保险合同中的规定进行赔付,且不应因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而拒绝或者减少理赔金额。因此,被保险人购买麻痹性瘫痪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而保险公司也应认真核实被保险人的病史情况,在理赔时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执行诊疗任务中,应当采取注意事项,防止医疗损害的发生;如发生医疗损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