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
释义 | 增值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下: 1、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款; 2、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款; 3、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4、支付运输费用,可以根据运费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乘以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5、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以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0%计算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税率分类如下: 1、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1%; 3、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4、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混合销售行为依照本细则第五条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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