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更改的状况不同,需要的证据与材料也不一样,且提供的证件与材料都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改为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改为离异的, 需要离婚证 及复印件或法院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婚改为丧偶的,需要双方的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以及死亡一方的注销户口证明。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