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短信辱骂他人的法律责任 |
释义 | 一、发短信辱骂他人的法律责任 1、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仅发送过一次,情节轻微,由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就好,依法不用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如果行为人存在多次打骚扰电话或发送骚扰短信辱骂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的话,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辱骂他人家人构成诽谤罪吗 辱骂他人家人的行为有可能会构成诽谤罪,具体来说,若是辱骂行为满足以下的条件,就有可能会构成诽谤罪: 1、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2、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3、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罪; 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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