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血液灌流不给报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糖尿病肾病,功能衰竭,做血液滤,过透析加血液灌流,属于报销范围之内的。如果是药物中毒,自服药物而且需要灌流和透析,属于不报销。门诊透析(含血液透析、胶膜透析)中不含血液灌流,住院治疗时血液灌流享受乙类医保待遇。医保诊疗项目分甲、乙、丙类:甲类按不同等级医院扣除起付标准,按相应比例报销;乙类先行自付10%,再纳入甲类范围内报销;丙类医保不予支付。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4%;区属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93%;市属二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9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8%;特大型三级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8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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