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的,需要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二审法院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经审理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会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所以二审案件开庭并不意味着案件会必然被改判,关键要看原判决裁定是否存在,适用法律、认定事实、程序不当等错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