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总价合同工程量减少,合同价是否可以较少的问题,可以分情况分析:如果合同无效,那么条款当然可以修改,合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签订合同的人有问题,那么合同应该是有效的,但如果条款是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撤销相应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