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生无意撞伤同学的赔偿如下: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学生无意撞伤同学该怎么定责?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4、明确各方责任,这个责任可能不仅仅是孩子与同学的,还需要认定学校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在划分清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后,可按比例对孩子受伤造成的损失分摊赔偿。 综上所述,学生无意撞伤同学的,应该赔偿受伤同学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或者可以让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再向撞伤同学的学生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