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台州社保缴费基数 |
释义 | 台州市社保基数调整为2419-12093元/月,单位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在此范围内申报调整。个体劳动者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将从去年的3038-11128元/月调整为3211-12093元/月,个体劳动者可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在此范围内进行申报调整。 在医保方面,机关事业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将从去年的3710元/月调整为4031元/月;重大疾病保险费仍为5.5元/月,而今年开始,退休人员重大疾病保险费自7月起不再缴费。 按新的标准测算,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缴费额从去年的546.84-2003.04元/月调整为577.98-2176.74元/月,缴费基数超过3211元的,需个人申报;医疗保险每月缴费额则从去年的243.04-890.24元/月调整为256.88-967.44元/月,与养老缴费基数相同。 除失业保险之外,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仍同去年一样比例保持不变,其中职工个人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419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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