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夫妻一方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
释义 | 法律分析:1、婚后以配偶的名义借款,且本人表示同意的,此债务一般为夫妻共同债务,由您与配偶共同偿还。2、婚后以配偶个人名义借款,本人虽然未明确表示同意,但是借款用于您与配偶的共同生活,该借款就应该为您与配偶的共同债务,应由您与配偶共同偿还。3、婚后以配偶名义借款,本人未表示同意,且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为配偶的个人债务,由配偶自行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