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确定证券投资政策:确定收益目标、投资规模、投资对象。 2、进行证券投资分析: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行情、行业情况、个股详情。 3、组建证券投资组合:选择多种证券作为投资对象,以达到在保证预定收益的前提下使投资风险最小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标,避免投资过程的随意性。 4、投资组合的修正:对投资进行计划、分析、调整和控制,从而将投资资金分配给若干不同的证券资产,如股票、债券及证券衍生产品,形成合理的资产组合,以期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5、投资组合业绩评估:通过业绩评估指数:夏普指数、阿尔法系数去评估业绩表现情况。 一、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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