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登记需要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申请时需要提供户口证明、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再婚需要离婚证或判决书。审查时可能要求提供证明或进行调查,医学鉴定也可能被指定。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可以登记颁发结婚证。如不符合条件,应出具书面说明。 法律分析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以下程序: 1. 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再婚的还需要持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 2. 审查。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 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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