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调整省劳模春节慰问金标准。 省劳模春节慰问金由每人500元调整为10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发放。 二、调整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 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由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并按10%困难面计提。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实施帮扶。 法律依据: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 一、调整省劳模春节慰问金标准。 省劳模春节慰问金由每人500元调整为10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发放。 二、调整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 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由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并按10%困难面计提。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实施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