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第一步:职工到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 第二步: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 第三步:工作人员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 第四步: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 办理材料: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