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进行赠与过户的时候,需要有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1%(房屋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免征;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未满五年也可免征)、契税3%、贴花5元/套、公证费、评估费,由于地区不同,规定不同,所以各地的公证费的交付标准都不同,正常情况下,公证费是房价的2%。部分地区在房产赠与过程当中需要进行房产评估,而房产评估所需要交付的评估费用收取比例在0.3%——1%之间。综上所述,关于房产赠与过户费用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公证费,在新政策实施前是按房价的2%收取,目前如果是直系亲属的,只用收取80元/件,其次是契税,一般情况都是房价的3%,印花税为0.05%,合计费用为房价的3.05%加上80元。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