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到学校开具从人才中心调档的调档函,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档案调动的手续,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五、人才流动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暂行规定》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接受单位或个人人事档案管理前要认真做好验证工作,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方可正式签订委托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人才流动机构接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后,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员的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境)政审等服务工作。并于每年年终负责收集流动人员所在单位所作的工作表现和技术鉴定、工资调整、职称评审、奖惩等方面的材料,经鉴别、整理后归档。 六、人才流动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转递或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将人事档案交给流动人员本人携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