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提取公积金辞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
释义 | 各地政策不同,广州市: 1、员工办理异地户口退休手续的条件: 1、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提取条件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当前余额,包括单位存款部分和个人存款部分。 二、处理流程:单位或员工提供要求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3、需要提交的信息: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加盖公司公章;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4、 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之一)。员工按政策提交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银行网点审核并立即办理提取和销户手续。收到对账簿的员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引用统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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