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 1、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 2、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是,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