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业水费为4.10元/立方米,具体标准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业用水:3.90元/立方米; 3、工商业用水:4.10元/立方米; 4、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 6、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农赔水:0.60元/立方米; 8、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0.9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用水1.50元/立方米。 阶梯水费的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水费单价为1.74元/立方米; 2、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1-30立方米部分,水费单价为2.61元/立方米; 3、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超过31立方米及以上部分,水费单价为3.48元/立方米。 【法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第九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条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