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协助县委书记做好县委日常工作,主要权力是负责县管干部的提拔工作。注意事项,配合好县委书记,但是要多汇报、多请示,特别在干部提拔方面,要绝对服从县委书记。 组织部长也要服从县委副书记的领导。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