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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局注册大厅需要带什么材料
释义
    商标局注册大厅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
    2、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商标注册的申请步骤:
    1、可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也可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填写申请书:申请商标注册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3、提交相关资料;
    4、缴纳费用:
    (1)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规费为100元;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5、商标局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的书面文件以及一些形式要件,如申请书、委托书上是否有差错进行审查;
    6、商标审查: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7、初审公告: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8、注册公告: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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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5:22:21